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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沈婷婷、通訊員黃堯報道: 一男子趁黑夜潛入他人房間盜竊,卻因防盜門緊鎖被困室內,轉而對女主人實施了強姦。近日,福田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宗離奇的入室盜竊案。涉案男子最終被一審法院認定盜竊、強姦罪成立,判處犯強姦罪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;犯盜竊罪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;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,並處罰金。
   2013年6月14日凌晨1時許,石某經過踩點,先是進入涉案小區的樓頂,後又從樓頂爬到張小姐位於35樓的房間陽臺,再悄悄潛入室內。
   該房有客廳、卧室和客房。卧室內有人正在睡覺房門反鎖,石某就悄悄在客廳內搜索併發現了一個男士錢包,內有1000元港幣、800元人民幣,錢已到手就準備離開。但讓其心驚的是,該房的大門防盜門居然反鎖了,無法出去,再從原路爬回樓頂根本做不到。石某擔心盜竊被髮現,於是將錢包放回原處,從客廳桌面上拿了一把水果刀躲在客房床底睡覺,打算等天亮後再走。
   至上午9時許,卧室內出來一男子拿著電腦包上班去了,卧室內留了一名女子。石某待男子走後,從客房走到客廳想拿回前一天發現的錢包,卻發現錢包不見了,石某不禁怒從心來,費時七八個小時居然分文未獲。聽著卧室里傳來的聲音,石某惡意頓生,從客房裡找了一件蕾絲衣服將臉矇住,持水果刀衝進了卧室,用枕頭套住女被害人的頭部,女被害人大叫救命,石某就用水果刀柄擊打女被害人頭部,待其無反抗之力後又用數據線將女被害人綁住,本來僅想威脅女被害人拿點錢,結果在房內搜索一圈發現根本沒有現金,於是就對獨身一人的女被害人實施了強姦。
  待該男子離開後,張小姐立刻報警。一周後,警方在網吧將該名男子抓獲。該男子歸案後,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 編輯: 鄔嘉宏  (原標題:入屋盜竊被困數小時分文未獲 男子強姦女主人泄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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